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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:应建社区妇女庇护所防家庭暴力

文章来源:北京青年报

 

 
    “建议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妇女庇护所,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有个去处”,这是蔡玲王少阶两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,他们建议,“庇护所可以为这些女性提供短期的免费或低价住所以及心理辅导、法律咨询等。”

   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,因为妇女经济地位不高和受传统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等,在我国2.7亿个家庭中约有30%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,而其中的95%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。两位委员分析:暴力类型大部分是丈夫殴打妻子,既包括捆绑、烟头烫、性虐待等硬暴力,也包括辱骂、精神折磨等软暴力。家庭暴力导致家庭成员死亡、重伤的案件时有发生。“目前我国除《婚姻法》外没有专门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,暴力如果达不到触犯刑法的程度,就难以制裁,”他们说。

    两位委员介绍,许多伤害案是在施暴后24小时内发生的,有的因妻子无处藏身,被丈夫毒打致死或致残;也有的是妻子抱着一了百了的心态,在激情状态下“以暴治暴”,杀死丈夫。对于家庭暴力,必须进行早期干预,而早期干预就要有个庇护所。他们建议:“以社区为单位,建一批受伤女性庇护所,针对受到家庭暴力、包二奶等伤害的女性,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有一个去处。”这样做,一方面避免不能回家的女性徘徊街头,另一方面也能使处于激情状态的双方有个缓冲。

    两位委员提出,庇护所应为她们提供短期的免费或低价住所以及心理辅导、法律咨询等。庇护中心可为冲突双方提供一条淡化矛盾的缓冲带,以避免更大的伤害。

(编辑启军 华夏心理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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